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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法官,不抱怨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14年07月07日

  时光荏苒,光阴如梭,到法院工作已18年了。回顾过去的点点滴滴和酸甜苦辣,感慨自己一生最宝贵时光都是在法院度过,法官已是自己的另一称谓,李法官是当事人对我的最多称呼。

  回想过去,当工作不顺心、感慨法官难做时,我曾为当法官后悔过、抱怨过。可是,案件经我之手,夫妻破镜重圆,家庭和睦如初,违约、失信行为受到制裁,市场秩序得到维护,社会正义彰显,感到自己还能为他人做点事,能为社会做点事,心中又充满了做法官的满足与自豪。

  记得1995年7月13日,第一天到法院上班,那天是薛城法院半年工作总结日,会议室坐满了人,他们的红肩章、大沿帽最令我羡慕,当时最大的愿望就是想早点穿上制服,戴上一顶大沿帽。

  我承办的第一起案件,是一起分割抚恤金纠纷案,这是我第一次有了做法官的成就感。大体案情:原告的丈夫在长途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,被撞身亡,肇事方向死者的配偶、儿子、父母赔付了抚恤金,款项被死者父母存到银行。死者的配偶与公婆对抚恤金如何分割发生了争执。死者配偶一纸诉状将公婆告上法庭,经多次调解后,了解到双方主要分歧是在孩子的份额上。后来得知,死者父母的真实意图是不想过问孩子将来的生活。探知真实意图后,调解顺利达成,原告书面保证小孩由其独立抚养,被告则将存单交给原告。可当原告持存单到银行取款时,发现密码错误,便将存单退回法庭。案件仍未解决,我找到被告后,被告以老年人记性不好,密码记错了作以解释,当天我乘公交车从陶庄赶到市中区的银行,将抚恤金取出,交到原告手中。原告的那声“谢谢”,让我激动。我也该感谢她,是她让我感受到了做法官的荣誉与满足。

  刚到法院时,感觉社会还是有乡土气息的,法院办案大部分是“马锡五”式,当事人举证少,法官深入到当事人单位、居委会了解案件情况,老百姓对法官怀有敬畏之心,愿意配合法官的调查,案件绝大多数调解结案。99年以后,法院进行庭审方式改革及司法改革,法律出台加快,社会变革加骤,特别是近几年,人心更加浮躁与功利,法官越来越不好做了。

  第一起被中院改判、也是我第一次挨骂的案件,是99年审理的一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,至今记忆犹新。原、被告为同村村民,原告在薛城做小生意,经常不回家。双方是左右邻居,院落中间土墙为原告所建,后经多年风雨侵蚀大部分倒塌。被告趁原告不在家的时间,将中间墙建成。原告认为被告垒墙侵占了他的宅基地,诉至法院。我多次到实地勘验测量,测量的结果是不能证实被告侵占了原告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,于是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原告败诉,将怒火直接冲向我,对我漫骂、污辱。这是我第一次被当事人骂,没有如此经历的人,难以理解当时的痛楚。原告上诉,二审改判。二审法官郭毅给我上了一课。二审以推定的方式认为被告无视中间墙所有权的事实,未经原告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垒墙,侵犯原告的宅基地使用权,从而认定被告应承担全部责任,否定了一审时的费时费力的勘验测量。精彩的是判决书的论述——相邻宅院之间的隔墙均有维系双方之独立空间、庇护隐私、使双方权益皆受保障的基本功能,即使隔墙归一方所有,也实为双方共用……从有利于维护社会善良风俗和公民正常生活秩序出发,该中间墙应予认可并确定为双方共同使用,共同承担今后的维护义务,从而判决中间墙由双方共同使用。这份判决让我受益颇深。该判决引用了民法的基本原则——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去判案。判决论述层次分明,文字优美,特别是睿智的社会经验,验证了“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,而在于经验”的法律名言。我从该案受到教育,案件不分大小,法官也不是像自动售货机一样,一端输入纠纷事实,另一端根据法律规则输出司法裁判。将案件办好,的确需要下番功夫的。法官被当事人骂,可能避免不了,我们所能做的,是将案件办好,办公道,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。如果我们只一味的抱怨,怨天尤人,既于事无补,也博取不了他人的同情,更与社会发展无益。

  当事人给我送礼的第一起案件,是2001年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。原告是十八、九岁的女孩,因路途中的一座小桥的桥面倒塌,晚上下班路过时跌落摔伤。起诉负有管理之职的村委会。案情并不复杂,只是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合议庭存在分歧。庭审后没几天,原告的父亲晚上便找到我家,带了半口袋绿豆,说是农地里收的,没打过农药。临走时,硬将东西放在门口,急匆匆走了。故事的发展也很老套——我将半袋绿豆送回原告家。人都有七情六欲,法官也莫能例外,人内心中善恶之间的交战从未停止过,恶念难于克制,但必须克制。十几年来,我也曾坐在饕餮盛宴前,受到奉承的招待,可是那里没有诚意,宴罢之后,你会感到那是害人的陷阱。

  忆往昔,能留下记忆的,大多是让我为难,让我为之头疼的棘手案件,它们推动着我的成长。法庭是法官的舞台,裁判文书是法官的名片。我想,法官所能留下的不是你的官职大小,而是你所承办的每一起案件,那些厚厚的卷宗静静存在档案室,等待着后人的查阅与评说。法官注定与案件相伴相依,不要抱怨案件,也不要嫌弃案件,没有它们,也不需要我们这些法官们。

  做基层法官,不会有多大的名与利,一般也难有丰功伟绩,但只要我们心怀百姓,善待当事人,公平合理地审理每一起案件,清清白白做人,干干净净做事,就是一个好法官。当然,社会上可抱怨的事很多,做法官可抱怨的也不少。但是,我们与其将时间花费在对世道不公的抱怨上,不如集中精力提高自己的司法能力,多做对社会有益的事情,做一个有道德的人,一个有益于他人的人。

  请记住,做法官,少抱怨,多做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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